各位读者
寒假将至,为了满足广大师生寒假借书的需求,图书馆决定自 2017年1月4日起开始借阅假期图书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2017年1月1日前所借图书请在放寒假前还清,避免假期图书超期带来罚款;如所借图书在假期使用,请在1月4日后到流通部办理假期借阅手续;
2、假期所借图书,必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之内(2017年3月4日前)归还,未还者按借阅图书超期规定处理;
3、假期所借图书必须妥善保管,不撕页、不画页、不泡水等,否则开学还书时将按违章处理。
图书馆
2016年12月20日